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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v鋰電池第一次充電要充多久才算飽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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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鋰電池的"激活"問題,眾多的說法是:充電時間一定要超過12小時,反覆做三次,以便激活池。這種"前三次充電要充12小時以上"的說法,明顯是從鎳電池(如鎳鎘和鎳氫)延續下來的說法。所以這種說法,可以說一開始就是誤傳。鋰電池和鎳電池的充放電特性有非常大的區別,而且可以非常明確的告訴大家,過充和過放電會對鋰電池、特別是液體鋰離子電池造成巨大的傷害。因而充電最好按照標準時間和標準方法充電,特別是不要進行超過12個小時的超長充電。很多手機說明書上介紹的新電池充電一定要超過十二小時的說法都是錯誤的。
此外,鋰電池的手機或充電器在電池充滿後都會自動停充,並不存在鎳電充電器所謂的持續10幾小時的"涓流"充電。也就是說,如果你的鋰電池在充滿後,放在充電器上也是白充。此外在對某些手機上,充電超過一定的時間後,如果不去取下充電器,這時系統不僅不停止充電,還將開始放電-充電循環。也許這種做法的廠商自有其目的,但顯然對電池和手機/充電器的壽命而言是不利的。
此外,不可忽視的另外一個方面就是鋰電池同樣也不適合過放電,過放電對鋰電池同樣也很不利。
正常使用中應該何時開始充電。
我們經常可以見到這種說法:因為充放電的次數是有限的,所以應該將手機電池的電儘可能用光再充電。但是,這種說法顯然是錯誤的!在正常情況下,你應該有保留地按照電池剩餘電量用完再充的原則充電(但絕對不是用到關機再充電),假如你的電池在你預計第2天不可能堅持整個白天的時候,就應該及時開始充電!而當你需要充電以應付預計即將到來的會導致通訊繁忙的重要事件的時候,即使在電池尚有很多餘電時,那麼你也只管提前充電,因為你並沒有真正損失一次充電循環壽命!電池剩餘電量用完再充的原則並不是要你走向極端。和長充電一樣流傳甚廣的一個說法,就是"儘量把手機電池的電量用完,最好用到自動關機"。這種做法其實只是鎳電池上的做法,目的是避免記憶效應發生,不幸的是它也在鋰電池上流傳之今。曾經有人因為手機電池電量過低的警告出現後,仍然不充電繼續使用一直用到自動關機的例子。結果這個例子中的手機在後來的充電及開機中均無反應,不得不送來檢修。這其實就是由於電池因過度放電而導致電壓過低,以至於不具備正常的充電和開機條件造成的。實際經驗證明:放電深度達到100%的鋰電池報廢率為50%(多年的事實證明放電深度達99%以上的鋰電用維修電源能激活的也只有半數,其餘半數報廢!)。
對鋰電池手機的正確做法。
歸結起來,我對鋰電池手機在使用中的充放電問題最重要的提示是:
1、按照標準的時間和程序充電,即使是前三次也要如此進行.先將充電器(線充)插上電源然後再將充電器的輸出端插上手機充電埠.有人要問:是開機充電好,還是關機充電好呢?答:都行!少數牌子的手機在關機充電時是不能為手機里的後備電池(在主板上的小鋰電,為32.768時鐘晶體供電)充電的,只有在待機狀態下用直充才能為後備電池充電。
2、當出現手機電量過低提示時,應該儘量及時開始充電;鋰電池在過放電的情況下最易損壞。
3、鋰電池的激活並不需要特別的方法,在手機正常使用中鋰電池會自然激活。如果你執意要用流傳的"前三次12小時長充電激活"方法,實際上也不會有效果。一般來講,根據電池容量大小的不同,充電時間在2--4小時之間.因此,所有追求12小時超長充電和把鋰電池手機用到自動關機的做法,都是錯誤的。
上面的是粘的別人的我個人認為這種說法是非常正確的,我查閱了《高能化學電源》這本書中的相關章節書中說,鋰電池可以隨意充電,電池上所標的充電周期是……舉個例子來說某鋰電池標稱900mah那麼第一次充了900mah用了700mah然後又充了300mah進去又用了200mah此時電池累計放電900mah電池用了一個周期。呵呵壽命這樣就減了一次。充多久才充滿可以計算充電時間=電池容量×(1.2-1.5)/充電器充電速度。
一般手機,筆記本買回來時它都會有些電,因為鋰電池出廠時都帶有一定的電量,所以可以立即使用,而不一定非要先充電再使用。從理論和實踐來看,鋰電池首次充電是採取「用後再充」還是「充後再用」的效果完全一樣。這裡有一個界限,出廠日期達到半年以上的最好先充電,因為此時電量過低。有些鋰電池有前三次鋰電池,手機鋰電池對電池激活,其實這些激活沒有必要刻意來做,在自己前三次充放電使用後,手機鋰電池,鋰電池就基本恢復了最佳狀態。在第一次給手機鋰電池,鋰電池組充滿電時就可以把鋰電池從充電器上面取下來,因為鋰電池第一次使用時不存在「激活」問題,所以鋰電池和鎳氫電池的充放電特性有非常大的差別,如果過充時對鋰電池,鋰電池組,鋰離子電池造成極大的循環壽命上面的傷害,因此充滿電還持續充電會給電池造成超長的過充。在給鋰電池第一次充電時,在充滿後,就將鋰電池與充電器分開。鋰電池在充滿(暫時性的)後會自動停充,因為鋰電池有保護pmc保護,而並不存在「持續」時間很長的涓流充電,這就是鋰電池與鎳氫電池的不同處。所以,我們在充電時就需要注意了。
電的壽命一般為300-500個充電周期。假設一次完全放電提供的電量為1q,如不考慮每個充電周期以後電量的減少,則鋰電在其壽命內總共可以提供或為其補充300q-500q的電力。由此知道,如果每次用1/2就充,則可以充600-1000次;如果每次用1/3就充,則可以充900-1500次。以此類推,如果隨機充電,則次數不定。總之,不論怎麼充,總共補充進300q-500q的電力這一點是恆定的。所以,我們也可以這樣理解:鋰電池壽命和電池的總充電電量有關,和充電次數無關。深放深充和淺放淺充對於鋰電壽命的影響相差不大。那麼,一些廠家宣傳時說,「某某強悍鋰電池,可充電1500次以上。」這就是純粹地欺消費者無知了?
事實上,淺放淺充對於鋰電更有益處,只有在產品的電源模塊為鋰電做校準時,才有深放深充的必要。所以,使用鋰電供電的產品不必拘泥於過程,一切以方便為先,隨時充電,不必擔心影響壽命。
鋰離子電池的使用,注意三點:
1、如何為新電池充電。
在使用鋰電池中應注意的是,電池放置一段時間後則進入休眠狀態,此時容量低於正常值,使用時間亦隨之縮短。但鋰電池很容易激活,只要經過3—5次正常的充放電循環就可激活電池,恢復正常容量。由於鋰電池本身的特性,決定了它幾乎沒有記憶效應。因此用戶新鋰電池在激活過程中,是不需要特別的方法和設備的。不僅理論上是如此,從我自己的實踐來看,從一開始就採用標準方法充電這種「自然激活」方式是最好的。
對於鋰電池的「激活」問題,眾多的說法是:充電時間一定要超過12小時,反覆做三次,以便激活電池。這種「前三次充電要充12小時以上」的說法,明顯是從鎳電池(如鎳鎘和鎳氫)延續下來的說法。所以這種說法,可以說一開始就是誤傳。鋰電池和鎳電池的充放電特性有非常大的區別,而且可以非常明確的告訴大家,我所查閱過的所有嚴肅的正式技術資料都強調過充和過放電會對鋰電池、特別是液體鋰離子電池造成巨大的傷害。因而充電最好按照標準時間和標準方法充電,特別是不要進行超過12個小時的超長充電。
此外,鋰電池或充電器在電池充滿後都會自動停充,並不存在鎳電充電器所謂的持續10幾小時的「涓流」充電。也就是說,如果你的鋰電池在充滿後,放在充電器上也是白充。而我們誰都無法保證電池的充放電保護電路的特性永不變化和質量的萬無一失,所以你的電池將長期處在危險的邊緣徘徊。這也是我們反對長充電的另一個理由。
此外在對某些機器上,充電超過一定的時間後,如果不去取下充電器,這時系統不僅不停止充電,還將開始放電-充電循環。也許這種做法的廠商自有其目的,但顯然對電池的壽命而言是不利的。同時,長充電需要很長的時間,往往需要在夜間進行,而以我國電網的情況看,許多地方夜間的電壓都比較高,而且波動較大。前面已經說過,鋰電池是很嬌貴的,它比鎳電在充放電方面耐波動的能力差得多,於是這又帶來附加的危險。
此外,不可忽視的另外一個方面就是鋰電池同樣也不適合過放電,過放電對鋰電池同樣也很不利。這就引出下面的問題。
2、正常使用中應該何時開始充電。
因為充放電的次數是有限的,所以應該將鋰電池的電儘可能用光再充電。但是我找到一個關於鋰離子電池充放電循環的實驗表,關於循環壽命的數據列出如下:
循環壽命(10%dod):>1000次。
循環壽命(100%dod):>200次。
其中dod是放電深度的英文縮寫。從表中可見,可充電次數和放電深度有關,10%dod時的循環壽命要比100%dod的要長很多。當然如果摺合到實際充電的相對總容量:10%*1000=100,100%*200=200,後者的完全充放電還是要比較好一些,但前面網友的那個說法要做一些修正:在正常情況下,你應該有保留地按照電池剩餘電量用完再充的原則充電,但假如你的電池在你預計第2天不可能堅持整個白天的時候,就應該及時開始充電,當然你如果願意背著充電器到辦公室又當別論。
而你需要充電以應付預計即將到來的會導致通訊繁忙的重要事件的時候,即使在電池尚有很多餘電時,那麼你也只管提前充電,因為你並沒有真正損失「1」次充電循環壽命,也就是「0.x」次而已,而且往往這個x會很小。
電池剩餘電量用完再充的原則並不是要你走向極端。和長充電一樣流傳甚廣的一個說法,就是「儘量把機器的電池的電量用完,最好用到自動關機」。這種做法其實只是鎳電池上的做法,目的是避免記憶效應發生,不幸的是它也在鋰電池上流傳之今。曾經有人因為機器電池電量過低的警告出現後,仍然不充電繼續使用一直用到自動關機的例子。結果這個例子中的機器在後來的充電及開機中均無反應,不得不送客服檢修。這其實就是由於電池因過度放電而導致電壓過低,以至於不具備正常的充電和開機條件造成的。
3、對鋰電池的正確做法。
歸結起來,對鋰電池在使用中的充放電問題最重要的提示是:
1、按照標準的時間和程序充電,即使是前三次也要如此進行。
2、當出現機器電量過低提示時,應該儘量及時開始充電。
3、鋰電池的激活並不需要特別的方法,在機器正常使用中鋰電池會自然激活。如果你執意要用流傳的「前三次12小時長充電激活」方法,實際上也不會有效果。
因此,所有追求12小時超長充電和把鋰電池用到自動關機的做法,都是錯誤的。如果你以前是按照錯誤的說法做的,請你及時改正,也許為時還不晚。
4、使用鋰電池注意防火。
有許多人或許是從手機才開始熟悉鋰電池的。其實,它在許多家電中都有使用。毋庸置疑,鋰電池高效、體輕等等優點正使其迅速地推廣應用開來。可是,你是否知道,使用不慎,它也會使你惹「火」上身。
鋰電池具有體輕、高效、耐低溫(-40℃)等優點,0.3mm厚、郵票大小的鋰電池可連續使用5年以上,近年來正逐步淘汰現用的鹼性乾電池和錳電池,廣泛應用於許多高檔家電和手機中。
鋰電池不同於現用的錳電池和鹼性乾電池的氯化鋅和氫氧化鉀水溶電解液,它使用的是有機溶媒。鋰電池正極採用二氧化錳、氟化鉛、氯化亞硫等材料。負極採用的鋰金屬箔同一般電池負極使用的氯化鋅相比,離子化傾向強、正負極電壓差大,這樣提高了鋰電池的工作效能。
但是,鋰電池在使用過程中常常會出現發熱、燃燒現象,輕者影響主機使用,重者還會燒毀主機引起火災。據報道,日本近年來已發生多起因鋰電池發熱燃燒引起的家庭火災事故。
那麼鋰電池為什麼會發熱、燃燒呢?原來鋰電池中的許多材料與水接觸後,可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並釋放出大量熱能導致發熱、燃燒現象。鋰電池正極的二氧化錳,只沾一小滴水便可出現發熱現象。鋰電池中的氯化亞硫與水接觸後,在生成鹽酸和二氧化硫的同時釋放熱能,幾種因素使鋰電池成為生活中的「火種」,因此人們在使用鋰電池時一定要注意防水、防潮濕。各種主機停用後,應取下鋰電池置於乾燥、低溫處妥善保管,以預防和避免因鋰電池使用不當而引起家庭火災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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