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上午,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馬鞍山市委原常委、宣傳部長蘇從勇涉嫌犯受賄罪一案。
檢察機關指控,2003年至2017年,蘇從勇利用擔任馬鞍山市金家莊區人民政府代區長、區長、馬鞍山市金家莊區委書記、馬鞍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馬鞍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市委宣傳部部長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環保整治、征地拆遷、項目規劃審批、群體性事件處置、工程項目招投標等方面謀取利益;利用擔任馬鞍山市金家莊區人民政府區長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上述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81.4794萬元。
檢察機關認為,蘇從勇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及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蘇從勇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和事實均無異議。
蘇從勇的親屬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機關黨員幹部和各界群眾共70餘人旁聽了庭審。
本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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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市委原宣傳部長蘇從勇判刑多少年?他和黑勢力有關[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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