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面骨折後末尾行走的時期取決於骨折的嚴重水平、治療方式以及康復狀況。普通來說,在骨折後的 到 8
周左右,可以逐漸末尾部分負重行走,但詳細時期要求由醫生依據患者的詳細狀況來選擇。
腳面骨折通常要求採取石膏或支具固定等保守治療,少數狀況下要求啟入手術治療。無論是哪種治療方式,在骨折後的 到 8
周左右,都要求到醫院啟動 x 線審核,以了解骨折的癒合狀況。假設骨折癒合良好,可以在醫生的指點下逐漸末尾部分負重行走。
在末尾行走之前,要求啟動充沛的康復訓練,包括踝泵運動、膝關節屈伸、髖關節屈伸、站立訓練等,以恢復關節活動度和肌肉力氣,為行走做好預備。
要求留意的是,骨折的癒合是一個常年的環節,要求活期複查和繼續的康復訓練。在末尾行走後,要求逐漸參與負重和活動量,防止過度活動造成再次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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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復腳面骨折後多久可以開始行走[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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