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踝骨折後普通要求 周~3
個月左右可以全腳下地,但詳細時期還要求依據骨折的嚴重水平、治療方式、康復狀況等因歷來選擇。
輕度骨折
假設腳踝骨折較輕,沒有清楚移位,可以經過保守治療,如經常使用石膏或支具固定。普通狀況下,要求固定 6 周左右,然後可以撤除固定物,逐漸啟動康復鍛鍊,直至全腳下地。
嚴重骨折
假設腳踝骨折較嚴重,要求啟入手術治療,如切開復位和內固定。術後通常要求 2~3 個月左右才幹恢復正常活動,包括全腳下地。
康復狀況
康復鍛鍊關於腳踝骨折的恢復至關關鍵。假設患者能夠依照醫生的建議積極啟動康復鍛鍊,全腳下地的時期或許會提早。但是,假設康復鍛鍊不及時或不充沛,全腳下地的時期或許會延伸。
因此,腳踝骨折後全腳下地的時期要求依據詳細狀況而定,建議在醫生的指點下啟動康復鍛鍊,防止過早或過度活動,以防骨折癒合不良或再次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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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踝骨折後多久可以全腳下地[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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