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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分手之後還愛他,應該試著挽回一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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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取決於個人情況和感受,但以下是一些需要考慮的因素:
原因:想清楚為什麼分手。如果問題可以解決,那麼挽回可能是有意義的。但如果問題無法解決,那麼再次嘗試可能只會延長痛苦。
感情:確認自己對這個人的感情是否真實和深刻。如果只是一時的迷戀或者孤獨感,那麼挽回可能不是最好的選擇。但如果深深地愛著對方,那麼挽回可能是值得的。
對方的感受:考慮對方是否還對你有感情。如果對方已經對你失去了感情,那麼挽回可能會讓對方感到不舒服或者困擾。
改變:如果你想挽回這段感情,那麼需要認真考慮你們之間的問題,並努力改變自己。這可能需要付出很多努力和時間,但如果你真的想挽回這段感情,那麼這是必要的。
未來:最後,你需要考慮你們是否有共同的未來計劃和目標。如果你們對未來的想法不一致,那麼即使挽回了感情,也可能會在未來再次出現問題。
總之,決定是否要挽回一段感情是一個非常個人化的決定。需要認真考慮自己的感受、對方的感受以及你們之間的問題,並做出明智的決定。
在這個世界上,真正令人遺憾的往往不是犯下的過錯,而是無法挽回的錯過。
當我們鬧著脾氣、情緒化地說著分手,並不會讓我們有多難過。因為我們心裡清楚「他不會離開。」
把對方許諾的永遠當成了說分手時的底氣,殊不知是在對方心裡不斷地施壓。隨著失望感的累積,那個終有一天會變得異常的冷靜與淡然,突然地告訴你「ta要離開了,接受了你分手的請求。」
這個時候,你才會感受到,失去一個人的撕裂感和疼痛感。
你開始意識到「應該挽回他」,而他卻淡然地告訴你「接受現實吧。」
這樣還值得挽回麼。
值得
但是你需要做的不是重新把他拉回到過去的世界,而是重新地塑造自己、讓他去接受一個改變後煥然一新的你,與他重啟一段新的情感生活。
一、值得挽回的分手類型。
1、突發性矛盾所導致的情緒性分手。
在戀愛過程中,大部分情侶都會進入到感情平淡期:三天一小吵,兩天一大吵成為常態。
這一般被稱為戀愛磨合期,當彼此度過了熱戀期之後,暈輪效應也在逐漸褪去,「情人眼裡出西施」的感覺也在漸漸淡化,雙方的缺點也就日益地暴露了出來。
曾經視作可愛的小習慣,現在成了一不小心就會引發爭吵的壞毛病。這其實是戀愛磨合期的常態現象。彼此的差異化三觀的碰撞,是每一次細小衝突的導火索。
於是,分手就成了爆裂情緒下的必然,你們倆的感情也成為了爭吵之後,不懂得磨合和包容的犧牲品。
如果是在這種情形下的分手,並且你還深愛著對方,你應該試著去挽回。
輕微情緒化的爭吵其實有益於彼此的了解和磨合,但是只為爭吵而沒有實質性解決問題,會極大程度地消磨掉彼此的耐心,最終會造成「我們不合適」的錯覺而導致分手。
因為有些情緒來得突然,褪去的也很突然,情感生活中的爭吵並不代表著彼此不合適。所以在挽回過程中,你要試著去學會引導和包容,懂得尊重對方的意見和想法,不要因為同一個矛盾而產生多次爭吵。
在挽回中你要明白「想讓對方接受你的前提是,你需要先接納對方」,嘗試著站在對方的角度去思考問題,做出積極地正向改變,會讓你的挽回之路變得更加平坦。
2、失望感積累而導致的分手。
過度隱忍的人,在戀愛中常常會不自覺的扮演起「老好人」的角色:他們面對你的缺點、無理取鬧以及攻擊傷害,都給予極其包容的態度,一笑而過。
雖然這樣的關係表面看似和諧,但是實質上卻是一方的不斷退讓、另一方的不斷侵占,來維持關係一時的穩定。
但是這樣的戀愛走不長遠。
長期忍讓的一方總有一天會感到壓迫感和窒息感。而這段的關係的穩定程度也建立在弱勢方的忍耐限度上,當他選擇不再忍耐時,愛情也就走到了崩盤的地步。
沒有繼續退讓的餘地,又無法忍耐你的驕縱時,可供他最後選擇的只能選擇離開。同時,面對一直示好的他們,內心也會漸漸心生厭倦和排斥,最後不再忍耐選擇分手。
這樣的分手,一般是雙方的矛盾在一方身上不斷負重所導致。
對於挽回來說,我們首先需要是給對方解壓、從自己做起進行正向改變。
對方最希望看到的,就是施壓方懂得理性克制負面脾氣以及減少無理取鬧的頻率,因此我們懂得用溝通代替單方面的情緒宣洩。
另一種隱忍則是雙方的,即彼此都處於退讓無所謂的狀態。對出現的情感問題和矛盾置之不理、任由事態的話,最後消磨掉了彼此對於愛情的耐心,戀愛感從未增加一直處於消耗的狀態。
此時,我們就需要有一方能夠主動站出來打破這一感情僵局,積極解決問題,通過有效的深度溝通是增進彼此了解和默契的過程。
以上兩種無法忍耐性分手,都可以被挽回,但都需要一方能夠積極主動地做出改變,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更有效地進行挽回,用自身的改變來影響對方做出改變,並使得感情更加穩定持久。
3、意識衝動遺憾性分手。
經歷了這一類型分手的人們,內心總是會有以下想法:
「我當初要是不……現在大概也不會分手。」
「如果那件事上,我能夠稍微妥協一下,最後也不會分手。」
「那件事之後,ta的狀態就一直不對勁,我如果能及時溝通解決,也不會這樣了。」
……
這種類型分手的人們,都對過往殘存著深深的遺憾,並經過理性思考發現,感情中存在的問題都是可以被規避的,如果那些問題能夠得到解決,今天的分手就不會發生。
對於這種分手類型的人來說,挽回是可行的。但需要注意的是,那些分手中存在的問題以及問題解決的方式,應該在挽回過程中與對方達成共識。
切忌不可自以為是地去解決問題,這樣一意孤行的話,即使會讓對方更加認同你「自我的性格」,一旦在問題中僅僅考慮自己,二次矛盾的爆發也是必然。
所以通過溝通交流,達成對關係問題的共識,是此種類型挽回的人應該貫穿始終的做法。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所有應該挽回的類型,其最根本的原因在於,我們還深深愛著對方,如果這一基礎不成立,還希望各位三思。
二、不該挽回的分手類型。
1、未來規劃極端型衝突。
在一段感情之中,我們會發現,真正會給我們感情致命一擊的,不是門不當戶不對,也不是性格差異過大,而是二人的生活目標根本無法達成一致。
愛情的目標是什麼?是我們對未來的期許和憧憬,是對於愛情的期待感的總和。同時也就意味著談一場成熟的戀愛,不僅僅需要彼此有愛,更需要彼此負有責任能夠撐起共同的未來。
步入社會後成年人的戀愛,需要付出責任感的方面太多了。
彼此目前的經濟基礎是否能負擔的起愛情?三觀和生活態度是否大致吻合?彼此的未來規劃和奮鬥方向是否能夠找到平衡。
如果再具體一點呢?這個家要安在哪個城市?你未來的職業規劃是什麼?你渴望的是大城市拼搏闖蕩之後的成功?還是小城市安安穩穩的幸福?在這些具體的生活目標上,你們雙方如果都無法妥協,無法達成一致,那麼結果必然是分手。
且分手之後的挽回也是徒勞。因為你們努力的方向根本不是為了和對方在一起,你們頭腦中的未來根本無法重疊,即使挽回成功,在面臨未來的關鍵性選擇時,感情也是你們首要犧牲的方面。
2、不甘心態驅使下的挽回。
人們在分手之後,會陷入巨大的「喪失感」之中,他們常常會覺得「我好像失去了一部分自己」。這樣的喪失感帶來的痛楚,會讓人們無法忍受,尋求與伴侶的重新連接。
這是每一個真正愛過的人在分手後,都會面臨的痛楚。但或許與愛情無關。
痛楚減輕或消失之後,不妨反思下自己,究竟為何要挽回這段感情,如果通過反思,你內心懷著以下想法,那麼建議重新整理一下自己,開始面對新的生活吧。
「反正我也找不到更好的了,不如就這樣將就湊合一下吧。」
有些人,只是因為目前身邊還沒有更好的選擇,或者沒有新的可交往對象,而想要挽回。
但我們也需要明白的是,適當的空窗期是提升自己的最好時期,只有使得自己變得更好,我們自然會遇到更好的人。
「ta竟然和我分手了,我要挽回ta,來證明他的決定有多麼錯誤!」
有些人,將挽回當作目的,挽回達成,會給他們帶來的極大的優越感和滿足感,但情感中的問題並未得到解決,這又會帶來下一次分手。還有一些人,將挽回當作報復對方的手段,當他們成功挽回後,又會主動提出分手,來報復對方,達到快感。
「我們都在一起這麼久了,就這麼分手也太可惜了。」
這一類人,往往是因為對這段感情投入的時間成本或者經濟成本太高,如果分手,他們會覺得不甘心。
因為不甘心想要挽回的人有很多,但是我們也需要認識到,及時停止錯誤的關係,才是及時止損,否則錯誤的感情只是對自己的消耗。
3、嚴重的性格缺陷。
極端性格缺陷主要有兩部分:一種是肢體暴力,另外一種則是精神暴力。
肢體暴力主要包括以毆打、捆綁、禁閉的手段殘害伴侶的行為。
而精神暴力則是對伴侶思想上的摧殘,具體表現為言語的威脅、侮辱、冷暴力、人身攻擊等。
無論是肢體還是精神暴力,其實都存在一段時間的潛伏期。
其具體表現為戀愛初期的時候,這些性格缺陷不會迅速暴露出來,往往把自己偽裝成優質的男友。但是隨著交往時間的推移,不斷地通過試探性的暴力行為宣洩自己的情緒。
無論是肢體暴力還會精神暴力,只有0次和無數次的區別。他們會不斷地試探你的接納程度,進而加深對你的傷害。
並且隨著日子的增長和矛盾的爆發,讓伴侶被迫接受自己的暴力行為,並且不斷灌輸給伴侶一種「暴力有理」的畸形思想。
對於這樣的男生,如果他仍然不以為然、不思悔改,作為女生要懂得及時遠離、及時止損,從而避免自己的受到更深的傷害。
永遠要向前奔跑,千萬不要有一絲回頭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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