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確認一個用人單位是否招聘了殘疾人,可以採取以下步驟:
查閱相關文件:查看用人單位的就業保障金申領材料或相關文件,其中可能包含招聘殘疾人的信息。
聯繫用人單位:與用人單位的人力資源部門或負責招聘的相關人員取得聯繫,詢問他們是否招聘了殘疾人,並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或記錄。
聯繫相關機構:如果用人單位無法提供相關信息,可以聯繫負責管理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機構,如當地殘聯或勞動就業部門,諮詢他們是否有記錄該單位招聘的殘疾人數量。
監督舉報:如果懷疑某個用人單位虛報或違規操作,可以向相關監督機構或舉報渠道舉報,並提供可疑情況的證據。這些機構將進行調查並採取適當的行動。
請注意,具體操作可能因地區和法律法規而有所不同。建議在確認過程中遵循當地的法律規定,並與相關機構進行溝通和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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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用人單位招了幾個殘疾人[朗讀]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15〕72號)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且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並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用人單位跨地區招用殘疾人的,應當計入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因此,可以通過查看用人單位與殘疾人簽訂的勞動合同、工資支付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等來確認用人單位招了多少名殘疾人。此外,也可以通過查詢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的相關數據和信息來了解更多關於用人單位招用殘疾人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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