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的貧困生助學政策覆蓋面非常廣,從幼兒園到研究生都有機會獲資助。
入學前
一、大學新生資助項目。
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中央財政利用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設立了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資助項目,用於一次性補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校報到的交通費及入學後短期生活費。
資助範圍與對象 從2019年起,為助力脫貧攻堅,加大對貧困地區傾斜力度,該項目資金集中安排到省內的52個貧困地區。重點資助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同時兼顧其他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
資助標準 省內院校錄取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錄取新生每人1000元。
申請條件 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參加高考並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職)錄取;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符合上述條件的52個貧困地區學生可向當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諮詢和申請。
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高校新生和在校生髮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資助對象 湖南省戶籍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新生和在讀學生。
申請條件 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共同借款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若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學生父母時,年齡必須在25-60周歲之間;學生當年沒有獲得其他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辦理程序 學生向入學前戶口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初審;國家開發銀行湖南省分行負責最終審批並發放貸款。
貸款額度 本專科生(含預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貸款貼息 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人民幣同檔次基準利率,不上浮。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部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借款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共同負擔。
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年限(在校生按學制剩餘年限)加15年確定,最長不超過22年。學生正常學制畢業後開始按年度償還利息,畢業後第六年開始按年度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畢業當年為第一年)。繼續攻讀更高學位的借款學生,需前往縣級資助中心辦理還款計劃變更和就學信息變更,可以在就讀期間繼續享受財政貼息。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生源地貸款不得展期,請同學們根據自身升學情況選擇合適的貸款期限。
入學時
高校開設「綠色通道」
為切實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我省普通高等學校建立了「綠色通道」制度。入學時,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的當天,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學校先為新生辦理入學手續,讓新生先入校學習,然後再根據核實後的情況,分別採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入學後
1、國家助學金。
1.資助標準: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預科生),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
2.申請、評審和發放: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每年9月,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各高校於當年11月15日前,將本校當年國家助學金政策的落實情況報至省教育廳備案。各高校應按時將助學金髮放到受助學生手中。
2、國家勵志獎學金。
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
1.獎勵標準:每人每年5000元。
2.基本申請條件: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
3.評審和發放 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各高校應按時將國家勵志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並記入學生的學籍檔案。
3、國家獎學金。
獎勵特別優秀的全日制本專科生,每年獎勵6萬名,每生每年8000元,頒發國家統一印製的榮譽證書。
1.獎勵標準:本專科生每人每年8000元。
2.申請和評審: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每學年評選一次。
4、勤工助學。
工資標準:學生參加勤工助學原則上每周不超過8小時,每月不超過40小時。每月40個工時的酬金原則上不低於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制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5、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
資助標準:應徵入伍服兵役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標準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兩者金額較高者據實補償或代償。退役復學後學費減免金額,按學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行。本專科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6、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貧困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
補償標準:從2015年起,到我省武陵山、羅霄山片區縣,國家、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民族自治縣和少數民族人口過半縣共52個貧困地區的縣級政府駐地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3年(含3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實行學費補償,標準為:博士生10000元/年,碩士生及第二學士學位學生8000元/年,本科生5000元/年,專科(高職)生3500元/年,連續補償三年。
7
學校資助措施、【學前教育】、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補助」為原則,因地制宜確定資助政策。
【義務教育】
實施「兩免一補」和營養改善計劃。
1.免學雜費。
2.免費教科書。
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補助城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費,其中,寄宿生補助標準為小學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補助標準為小學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
4.營養改善計劃。為國家試點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提供營養膳食補助。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年800元。
【普通高中】
以國家助學金、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雜費為主,地方政府資助和學校、社會資助為補充。
1.國家助學金。資助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
2.免學雜費。
3.地方政府資助。
4.學校資助。
5.社會資助。
【中職】
以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為主,地方政府資助、學校和社會資助等為補充。
1.國家獎學金。國家對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二年級(含)以上學生中學習成績優異、技能表現突出的學生進行獎勵,每年獎勵2萬名學生,獎學金標準每生每年6000元。
2.國家助學金。資助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平均資助標準每生每年2000元。
3.免學費。對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歷教育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含縣鎮)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民族地區學校就讀學生和戲曲表演專業學生(其他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免除學費。
4.地方政府資助。
5.學校資助。
6.社會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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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貧困生助學政策是什麼?大學新生入學資助標準是多少[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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