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問答欄目視頻美女
  1. 生活問答
  2. 答案列表

北京海淀圖書館原館長賴雙平有那些權力?為什麼被判11年

回答列表
4月25日,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布了一則職務犯罪刑事判決書。北京市海淀區圖書館原黨支部書記賴雙平,在2015年至2017年期間,利用其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738785元,海淀法院一審判決賴雙平犯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賴雙平不服上訴,北京一中院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
判決書顯示,北京市海淀區圖書館系北京市海淀區文化委員會舉辦的事業單位法人,經費來源為財政補助。
賴雙平今年55歲,大學文化,其於2006年11月至2016年12月擔任海淀區圖書館館長,全面主持並負責圖書館工作;2017年1月擔任黨支部書記。
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至2017年,賴雙平利用其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738785元,具體如下:
一、2015年,賴雙平向a公司總經理邵某(已判決)提出可以幫助該公司中標圖書館「rfid自助借還系統項目」,但需要按照合同金額20%給予好處費。2016年1月和6月,該公司先後中標兩個項目,合同金額總計1000餘萬元。同年3月至12月,邵某先後給予賴雙平現金共計157.5萬元。
二、2016年初,賴雙平b向公司的北京負責人楊某(另案處理)提出可以幫助該公司中標圖書館家具採購項目,但需要按照合同金額的20%給予好處費。2016年2月,該公司中標該項目,合同金額800餘萬元。同年5月,楊某給予被告人賴雙平現金40萬元。
三、2016年初,賴雙平向c公司總經理劉某某提出可以幫助該公司中標圖書館音視頻採購項目,但要把項目預算減去成本後所有錢作為好處費。2016年5月,該公司掛靠經營的d中標該項目,合同金額400餘萬元。同年5月,劉某某給予賴雙平現金10萬元。
四、2015年,賴雙平向e公司經理鄭某(另案處理)提出,海淀區圖書館圖書採購量大,要求給予其個人一定好處,鄭某答應給予圖書大廈儲值卡作為好處。2015年至2017年,鄭某給予賴雙平儲值卡,面值共計663785元。
2017年8月15日,北京市海淀區監察委員會從海淀區文化委員會將被告人賴雙平帶回接受調查。同年8月17日,在賴雙平辦公室搜查起獲儲值卡10張,面值10萬元,現扣押在案。
海淀法院認為,賴雙平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索取他人財物,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應予懲處。
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賴雙平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罰金100萬元;在案扣押的購書儲值卡10張予以沒收;向被告人賴雙平追繳贓款263萬多元予以沒收。
一審宣判後,賴雙平上訴認為,自己只收到邵某給予的好處費20萬元及鄭某給予的購書卡,並未收取過一審判決認定的其他財物,且其只是收受賄賂,並沒有索賄,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改判。
北京一中院查明,在案的證人證言、書證及錄音資料等證據足以證明賴雙平受賄273萬餘元的事實。最終,北京一中院終審裁定駁回賴雙平上訴,維持原判。
猜你喜歡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