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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農民工臨時夫妻衍生的連帶風險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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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農民工臨時夫妻看似個體行為,似乎不會對周圍的人造成影響,實則不然,我們在調研中發現青年農民工臨時夫妻連帶產生多重社會問題。換句話說,青年農民工臨時夫妻行為對配偶、家庭、地方社會等多方面均帶來不同程度的影響。
1.經濟糾紛
青年農民工組成臨時夫妻共同生活期間,儘管是「搭夥」生活,但一般由男方承擔更多的費用,這主要是男方為了取悅女方,不得不採取經濟消費來滿足女方的需求。隨著女方的消費慾望增大,男方逐漸滿足不了女方的要求時,那麼矛盾就會逐漸升級。尤其是當女方提出「分居」時,男方認為自己花了很多費用,而女方卻隨便提出分居,男方容易感覺到自己被騙。有的青年農民工說自己要求女方退回贈送的金銀首飾。有的則會要求女方平攤同居過程中一半的生活費、房租費。
我們訪談過程中青年農民工說,如果雙方組成臨時夫妻到了難以共同生活時,哪怕男方要求女方分擔各種費用,但是女方基本是不會補償給男方的。用某些青年農民工的話說,臨時夫妻本身就是一種「合作生產模式」,具體來說男人是生理需求,女性是經濟理性考慮,男方承擔各種費用負擔,女性提供生理服務。一旦臨時關係破裂,吃虧的一方就會提出償還,但是一般訴求均未果。因此,青年農民工臨時夫妻之間產生的經濟糾紛是最基礎、最常見的矛盾糾紛,這樣的經濟糾紛常常引發各種矛盾。臨時夫妻經濟糾紛導致發生嚴重刑事案件案例大有所在。
2.家庭破碎
青年農民工打工時間、空間、年齡與離婚一定程度上存在關聯,青年農民工外出務工的時間越長,受到外面城市生活的影響越大,青年農民工的價值觀念就越容易異化,夫妻感情就會逐漸冷淡,只要一方組成臨時夫妻,就容易導致離婚。另外,青年農民工外出務工離家距離遠,沒有機會回家,青年農民工生活上越枯燥,情感上越寂寞,夫妻生活受壓抑越嚴重,其尋找異性的衝動越強烈,同時其所組成臨時夫妻受配偶和親屬社會網絡關係約束弱化,青年農民工外出不遵守夫妻倫理的越軌婚姻行為很自由,即遠離家鄉的外出務工的青年農民工個體性生活更加凸顯。
如前所述,在婚姻市場擠壓情況下,隨著兒子年齡越大,就意味著其在婚姻市場上競爭力減弱,那麼子代要完成婚姻大事就必須支付比年輕男性更高的婚姻成本,才能吸引女性來完成婚配,由此父母就逼著兒子年輕時就「閃婚」。但是閃婚帶來潛在婚姻隱患就是夫妻感情不和諧,雙方的性格不一定適合。那麼閃婚之後,當他們進城務工時,由於人際交往複雜,有的經受不住各種誘惑,一旦感覺到婚姻不幸福,就會採取組成臨時夫妻的方式來「試婚」。這就是青年農民工臨時夫妻導致農村離婚率逐年攀升,單親家庭的增多又影響未成年人人格健康發展,從而引起一些未成年人犯罪。
3.非婚生子
青年農民工組成臨時夫妻過程中,男女雙方的價值取向存在明顯的差異,具體來說,就是男性更多是生理性或生物性驅使,而女性更多是經濟性或情感性需求。通過調研,我們發現有兩種類型容易發生非婚生子:第一類是工具理性型青年農民工臨時夫妻,因為男方是以臨時夫妻方式使女方懷孕後,讓女方的丈夫放棄配偶權,從而把別人的妻子占為己有。在這類臨時夫妻中,男方有著強大的心理準備和一定經濟準備來應付臨時夫妻女方丈夫的懲罰,甚至會用命來應付臨時夫妻丈夫的暴力懲罰。第二類是文化程度低、「一對多」的臨時夫妻現象,因為女性不斷更換臨時丈夫,相處過程中,女性規避懷孕的意識缺失,就容易懷孕並生下孩子。如我們在浙江調研,由於女方頻繁換臨時丈夫,兩人組合臨時夫妻6個月就生下一個孩子,女方說就是現在臨時丈夫的,而男方則不承認,最後雙方引起了激烈的矛盾。簡言之,臨時夫妻摻雜著情感、經濟、威脅等複雜因素,在有意識或無意識下,女方懷孕釀成非婚生子的現象較為普遍。
4.性病傳播
我們通過對青年農民工群體因臨時夫妻導致性病傳播進行深入分析發現,臨時夫妻傳播性疾病的風險較高,尤其是變相賣淫型的臨時夫妻,因為女方頻繁更換臨時男性,其性伴侶不固定,也就容易造成各種性病交叉傳染。如我們在深圳訪談的女性張某,27歲,已婚,但她說自己外出打工3年,已經換了10個「男朋友」,有的是已婚的男性,有的是未婚的男性。關於青年農民工群體對預防性疾病傳播的認知,大部分青年農民工對如何預防性疾病傳播認知程度低,尤其是文化程度低的人,其認知程度更低。我們的統計分析高達76.94%的青年農民工認為只要自己有個相對固定的臨時配偶,那麼自己被傳染上性病的機率就會大大降低。他們沒有認知不排除他(她)之前與異性組成臨時夫妻時,就已被感染上性疾病。我們訪談了解到大部分人認為臨時夫妻就等於是固定性伴侶,他們在共同生活期間,更多是為了規避懷孕,而不是為了預防被染上性疾病。由於臨時夫妻更換頻繁,導致交叉感染的機率非常大。如我們收集的一個案例,一個女性3年換4個男性,最後4個男性被這個女性傳染上愛滋病,而且生下的孩子因母嬰傳染,也被傳染上愛滋病。
5.治安隱患
青年農民工組成臨時夫妻時,他們在經濟上、情感上所產生的糾紛,最後會衍生出各種社會問題。如果雙方無法處理好,則會導致矛盾升級,臨時夫妻之間的私人問題就會引發社會治安問題。我們調研後發現有三種臨時夫妻類型影響地方社會治安:第一種是臨時夫妻期間,在男性承擔共同生活期間的各種費用,他的經濟花銷很大,而自己微薄的工資難以支撐臨時夫妻的成本。在男性面臨經濟壓力的情況下,他就會通過其他渠道來解決經濟壓力。在發達地區,當地治安管理部門說組成臨時夫妻絕大多數的男性常常是通過偷盜方式來獲得經濟收入。如我們在某省工業園區調研,當地社會治安所提供的相關數據表明,發生偷盜和打架鬥毆的社會治安案件中,約80%案件都是外來務工人員作案。第一種是臨時夫妻之間,一方覺得自己吃虧了,就會報復對方。第二種類型原配夫妻一方知道配偶出軌,就到打工地報復出軌一方或第三者。尤其受害者是男方,那麼就會採取更加極端的手段來報復對方。如我們調研所遇到正在解決的一個案件就是老公從安徽到浙江把老婆和第三者暴打一頓,臨時丈夫被打成重傷。
6.引發刑事案件
臨時夫妻糾紛引發的最大危害就是釀成刑事案件。通過分析,臨時夫妻所引起的刑事案件大致有三種類型:原配夫妻之間的刑事案件、臨時夫妻之間的刑事案件和原配夫妻一方殺害第三者的刑事案件。本文所謂的刑事案件,是指因臨時夫妻關係所引發的嚴重的人命刑事案件。究其原因,當配偶一方與異性組成臨時夫妻後,受害一方感覺自己被蒙蔽或欺騙,夫妻雙方難以妥善解決,那麼受害一方就會採取極端手段報復對方,要麼丈夫殺害妻子,要麼妻子殺害丈夫。如雲南的馬某多次與妻子交談無法解決,馬某就到打工地等妻子下班,殺死妻子。
臨時夫妻之間發生的刑事案件則由經濟、情感等複雜因素引起。如臨時夫妻在同居生活過程中,由於生活費、房租費、水電費,尤其是女性對男性提出經濟上的過分要求,導致男性最後「破產」,當女性認為男性經濟上再也難滿足自己的慾望時,就提出中斷臨時夫妻關係。這時臨時丈夫一旦被女方拋棄,就覺得自己被對方欺騙或詐騙,在雙方不能理性處理經濟糾紛時,男方可能會完全失去理智,就會採取極端的手段對女性進行報復。如我們在沿海某省工業區,了解到很多案例,就是因臨時夫妻產生糾紛,男方殺害女方的嚴重刑事案件。又如一女性到打工地把與丈夫共同生活的女性殺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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