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抗結核治療起效比較慢,需要2月左右,大部分患者的臨床症狀都會改善。
如果經過治療兩個月之後的肺結核患者,大部分人的咳嗽、咳痰、低熱等症狀都會有所好轉。對於肺結核的治療,一般需要正規的治療,因為如果是患者吃了抗結核的藥物產生了不良反應就反覆的停藥或者吃吃停停,是很不利於結核病的治療,這樣反而會導致耐藥的增加。
結核患者只要正規的治療,大部分都可以痊癒的。現的藥物治療方法多採用四聯用藥治療結核。肺結核初治強化期即最初2個月,使用四聯用藥,包括利福平、異煙肼、乙胺丁醇、吡嗪醯胺等四個藥物強化期治療,第3個月開始,進入鞏固期採取服用異煙肼、利福平兩種藥物的方法,連續使用4個月。採取多藥聯合規則用藥,持續6~8個月,並且要遵循早期、聯合、全程、適量、規則用藥的施治原則。
請注意一定要隨時密切注意自身病情況變化。於擔心或者病情嚴重請及時去醫院就診,遵守囑咐,不要自己隨意診斷,避免延誤病情診治良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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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核藥吃多久有效果[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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