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節能和環保雙重考慮,我國倡導發展新能源汽車。但是,如果做不好動力蓄電池的回收利用,反而會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和資源浪費。
8月1日,隨著《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及《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暫行規定》正式實施,我國開始對每一隻動力蓄電池進行全生命周期的溯源管理,構建起動力蓄電池產品「來源可查、去向可追、節點可控、責任可究」的管控體系。
制度已建立,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的市場現狀如何?誰有資質對動力蓄電池進行回收利用?回收利用中存在哪些問題?這些行業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也受到了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汽中心)數據資源中心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政策的研究團隊的重視。
近幾年,中汽中心受工信部委託開展一系列的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制度的頂層設計,支撐政府主管部門制定和發布動力蓄電池的相關管理規定,並聯合北京理工大學共同建設「新能源汽車國家監測與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綜合管理平台」,實現對動力蓄電池全生命周期的追蹤管控。此外,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領域的標準研究工作也在穩步推進。
我國於2009年啟動「十城千輛」工程推廣新能源汽車,2009-2012年共推廣新能源汽車1.7萬輛。2013年以後,新能源汽車進入大規模推廣應用階段,截至2018年6月,累計產量已達220萬輛,占世界總產量近50%,我國已成為世界第一大新能源汽車產銷國。動力蓄電池作為新能源汽車的核心零部件,其配套量也逐年攀升,截至2018年6月累計裝配動力蓄電池超過103gwh。相關專家從企業質保期限、電池循環壽命、車輛使用工況等方面綜合測算,這些電池在2020年將進入規模化退役,到時候將會有累計超過20萬噸(24.6gwh)的退役電池,如果按70%可用於梯次利用計算,大約有累計6萬噸電池需要報廢處理。
通常新能源汽車上的動力蓄電池剩餘容量降低到初始容量的70%-80%時便無法滿足汽車使用要求,就要「退役」。退役動力蓄電池的回收利用包括了梯次利用和資源回收兩個環節。動力蓄電池的梯次利用被儲能領域普遍看好。對具備梯次利用價值的,可用於儲能、備能等領域;不具備梯次利用價值的,可再生利用提取有價金屬,實現資源綜合利用效益最大化。
從行業發展來看,專家陳平認為,再生利用企業發展較快,以格林美、邦普、華友鈷業、廣東光華、贛州豪鵬等為代表的一批典型企業,已具備了相對成熟的廢舊動力蓄電池再生利用技術,形成了批量化再生處置能力。而梯次利用作為新興事物尚處於探索階段,目前中國鐵塔公司在通信基站備能領域開展了規模化實踐應用,國家電網、比亞迪等部分企業在儲能等領域也開展了一些試驗性項目。
江門長優實業認為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鏈條長、環節多、範圍廣。對於從新能源汽車上退役下來的動力蓄電池,目前國家鼓勵按照「先梯次利用後再生利用」的原則,開展動力蓄電池的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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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電池歸處何方[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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